建議將中宣部改為辟謠部,也好訓練地方政府如何快速辟謠。政府應該緊製定新聞法,在確定新聞自由的前提下,立法追究造謠者的責任。不管是政府還是老百姓,造謠了都要追究。
歡迎辟謠。隻是辟的太不及時,是反應慢,還是經過領導開會研究之後才辟謠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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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這信息看,我轉的這條不算謠言。而是司法局自己出了錯,他們確實是以兩個機構
-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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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11 postreply
14: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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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話什麽意思?是承認律師協會無權發文,而是司法局發的了?
-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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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11 postreply
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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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擅自使用司法局名義司法局道什麽歉,應該起訴擅自使用者啊。就像某人如果盜用我的
-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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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11 postreply
14: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