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上了維基。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sey_Anthony_trial
翻譯一點事實補充一下。
CASEY 已經四進三出。
Casey 和 CAYLEE 是16 JUNE 2008 從父母家搬出去的。31天後才報失蹤。
16 JULY 2008,CASEY 第一次被收審和判罪,因為偽供詞,無視小孩和幹擾調查。一個月後被侄兒以500200美元保釋以便尋找CAYLLE的下落。
29 AUG 2008,她第二次因偽造支票之類收審,September 5, 2008,帶著電子跟蹤裝置保釋。
September 15, 2008, 第三次收審並很快釋放,因為懷疑第二次保釋金的來源,後其父母出麵澄清。
OCT. 14, 2008,CASEY由一個大陪審團起訴一級謀殺,惡意虐待兒童,惡意殺害孩子,和四個向警方提供虛假信息的罪名被起訴。
陪審團是從另一個城市選出來的。
從起訴到開庭(May 24, 2011),控方準備了兩年半。
判決是:取消前三項,保留後四項
這個案子真的很複雜。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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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了,更堅信此女不是無辜
-此時此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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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1 postreply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