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最偏自由主義的一個州,加利福尼亞在2008年通過了禁止同性結婚的公投案。按理說,讓自由派感到驕傲的加州人不太可能通過此案,結果過了。這事兒,得算在奧巴馬頭上。2008年是奧巴馬年,由於他是總統候選人,全美的非裔美國人投票率達到了史無前例的高點。黑人兄弟姐妹們信教的比例高, 尤以基督教為主。教會堅決反對同性戀可以“結婚”。同性“婚姻案”與總統選舉綁在一起,如同2004年台灣的陳水扁把一個導彈公投案與台灣總統選舉綁在一塊,讓投票結果出現些許扭曲。黑人朋友們的高投票比,高教徒比,高反同性戀比,造就了反同性婚姻案過關,讓自由派吃了個啞巴虧。
其實,同性結婚是個簡單的人權問題,如同下麵各位大俠所述。但是,婚姻和上帝、宗教、聖經有聯係。曆史上,政治一旦和宗教沾邊,總有火花。血脈噴張的都是小兒科,血流成河的不計其數。 同性戀的各位大俠為自己爭權益碰到宗教這個結,前行的路上會有許多磕磕碰碰。
其實,反過來看,沒那麽嚴重。 美國的一個著名諧星說的最好。包袱是這樣抖的:
我堅決支持同性戀者的結婚權。我戀愛時,我女朋友特給力,做愛想怎麽做就怎麽做,想什麽時候做都行,我感覺就是一王子。結婚之後事情突變,女朋友成為妻子,整個一個滄海桑田。做愛成為每月發獎金,我工作稍不努力獎金就沒了。這還不算,我還經常被罰睡沙發,甚至被告知沒去睡狗舍已經是我的運氣了。 同性戀那些家夥有什麽了不起? 他們有什麽權利享受特殊待遇可以不被配偶折磨?想結婚?快請,快請。 進了俱樂部就知道和大家一樣有多倒黴了。
政治有了幽默感,能敗火通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