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朗朗在白宮的“演出”,我批評過。作為一個聽眾,我有批評的權利,雖然我希望他演奏貝多芬的《歡樂頌》,但我沒有權利要求他那樣做。
今天,看到 《男子獻花跪求為六四亡魂演奏 郎郎拂袖而去》的新聞,我支持朗朗!這位名叫郭俊的“民主人士”借向朗朗獻花之際“跪求”朗朗為六四亡魂演奏,遭到拒絕竟撰文對朗朗橫加指責。
首先,作為一名聽眾,在一場正式的音樂會上,受否有權利要求演奏者為某一特定的目的彈奏一首特定的曲子另當別論,但無論如何,郭俊沒有權利在遭到拒絕後指責朗朗是“專製獨裁的工具”——你可以不讚成朗朗的行為或信仰,但你不能把自己的信仰強加給別人,更不能強迫別人按照你的信仰從事。你號稱自己是基督徒,但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不應該強迫別人信仰上帝的。
一個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也有不崇高,甚至淺薄低級的自由,所以你沒有權利要求朗朗“成為一個能真正寫入中國曆史、一位世界性的藝術家和中華民族英雄”。
郭俊先生,你要為六四冤魂呐喊,我支持你,你應該用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身體加入到爭取民主的行列裏來,而不是綁架別人的思想和身體(手指),你帶著這樣的思維和價值觀投身民主,本身就是對民主精神的違背,也是民主的悲哀,從深層次看,這正是中國民主化進程步履艱難的原因。
另外,民主靠“跪”是“求”不來的,郭俊請三思。
朗朗我支持你,你有堅持自己信念的自由,也有保持藝術本身尊嚴的責任。隻是恕我舊事重提,白宮的事,如果你有一些社會責任感的話,希望你在適當的時候做一個說明——我站請求,不是跪求——當然,你也有保持沉默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