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是不是犯了第三種錯誤,那就是把別人想成哲學專業或業餘愛好者。
對“本質”和“共相”,不作點解釋,恐怕很多人不知道你在說什麽,假定你想讓非哲學專業的讀者理解的話。
樓主是不是犯了第三種錯誤,那就是把別人想成哲學專業或業餘愛好者。
對“本質”和“共相”,不作點解釋,恐怕很多人不知道你在說什麽,假定你想讓非哲學專業的讀者理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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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體會,不要求全責備嘛;記得好像是主席說滴?! :-)
-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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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0 postreply
23: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