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屬瞎掰!”是一個正常的評價,不涉及對人的侮辱(如罵人,惡語中傷等做法)。

所以,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沒有關係。所以你在亂扯這個關係。

》如果一個人說另外一個人的觀點“純屬瞎掰!”是否合適呢?

隻要根據成立,就是合適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