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屬瞎掰!”是一個正常的評價,不涉及對人的侮辱(如罵人,惡語中傷等做法)。

來源: 2010-10-26 08:50: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沒有關係。所以你在亂扯這個關係。

》如果一個人說另外一個人的觀點“純屬瞎掰!”是否合適呢?

隻要根據成立,就是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