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親相隱的關鍵是最後一句:直在其中。
親親相隱,是一個現象,是人性的正常表現,所以大陸法係才有親屬回避,這是避免親屬做偽證,也是尊重人性的表現,所以這決不是提倡這種做法。
而孔子,卻把這種現象上升為道德,大力倡導親親相隱,可見他老人家的極端邏輯混亂。這個和“孝”一樣,普通的人性卻硬要說成是“德之本,天之經,地之義”“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我發現,孔子越說中庸,其實他老人家是最最極端的。
另外,孔子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親親相隱,為何還要“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難道父親偷東西不是“不義”嗎?為何這時兒子不但不爭,還要包庇父親,這還是“道德”?
誰能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