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讚同你說的“我們需要做的是如何避免再次的悲劇發生”,這就是為何文城有花姐等網友,國內有章詒和以及許多作家們的書寫,他們從不同角度對那三十年中國人的世紀悲劇進行揭露和譴責。我想揭露和譴責都還在其次,更多的是留下那些年的曆史記錄,為後代人提請思考,也許可以警示未來的中國社會重蹈覆轍。結束中國的“中世紀”應該在我們這一輩人裏。
至於“對身在其中既是受害者(也許)也是迫害者的人,需要怎樣的反思”這部分,我一直以來也在思索。除了在時代的漩渦裏如我母親那樣不簽字不順從以外,現在我們最需要的是政體的改革,徹底否定文革以及那之前的所有政治運動,從基本教育著手提高民眾的素養,具體到本文裏的情況,那就是不屈從高壓黑政的強迫和威脅。當時武鬥得到最高權力者的倡導和鼓勵,在每一個受迫害家庭裏的慘劇靠什麽來抵抗那樣的黑色洪流呢?
耶穌是上帝的化身,他可以“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大聲痛斥汙穢聖所的人”,他就是在當時掌握著這“教”要向何處發展的大舵之聖人,所以世代有正義有良心的人們才意願跟隨他的教。
從走過的家史事實看,我看不到文革裏“她們”在我家裏對我母親和我們每一位家庭成員的人身迫害中,在母親讓“她們得到的隻有母親那無法撼動的溫和氣度”以外,在當時還能做什麽?再後來母親的“默然不言”、對“無知愚昧的寬宥和饒恕”、對她們無顏相對視的“溫潤坦然和平靜”並不是對她們的鼓勵,因為家母在那些參與迫害我們的年輕人身上,看到了他們的“嚅喏、愧對”,所以默然不言。雖然沒有看到“她們”的真實心理,但難道痛打落水狗是一個正直的人會采取的行為嗎?何況是一位從大難中勇敢地走過來的基督徒。母親敢在高壓下以生死作壓拒絕簽字和誣告我的父親,難道在十年過後,社會上對冤案已經開始翻案後,還需要麵對麵由個人給與“她們”斥責嗎?所以我無法苟同你之所說,“有時的靜默是對為害的是一種鼓勵,從而增加受害者”。不過在這裏我必須承認,我們全家都隻是平民百姓,不是英雄和烈士,我們是本分的平常人家。
文革後有過一段“傷痕文學”時期,那就是人心,是良心的反抗,是認同普世價值呼喊,是社會的覺醒和反思。但是那沒有多久就又成為新的文字獄······
先說到這裏,感謝冰兵的交流。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