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結尾部分我說了““什麽是自我?”這個問題問錯了“這句話。為什麽問錯了?簡單來說,就是自我不是一個物理意義上的東西,不是一樣具有廣延屬性的存在物(或者叫存在者)。當我們問某某是什麽的時候,我們預設了這樣一個前提,就是被問的是一個存在於時空中的東西,比如桌子或者酒杯等。而自我不在通常意義的時空中,它既不是我們的身體,也不是我們身體中的某個部分。它不占有空間,僅僅擁有本源意義上的時間。聽上去有點玄,但並不是故弄玄虛。如果你覺得這樣一來要弄清楚自我太難,要打退堂鼓。我隻能說:真正的好東西是不可能隨手粘來的。一本聖經太厚,你就不信基督了嗎?(順便回複有同學說的大道之簡的話)認識自我涉及最切身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我前麵提到的籌劃人生、體驗世界和享受生活等等,他們都離不開對自我的本質把握。也就是說,人對於自我本質的探討,從一開始就是一種具有根本“實用”意義的活動。我隻有知道了我的本質是什麽,我才能按照這種被把握了的本質是做人,這是非常符合邏輯的想法。不過自古以來,本質這個東西被探討了又探討,我們還是沒有得到這個本質。或者說有人非常肯定地說人的本質是某某或者某某某,但是沒有一個結論是真正經得起深入的推敲和疑難的。我這裏說的是西方思想。後來人們發現,探討人這個特定存在者的本質,不能運用探討一般其他存在者的方法。因為人除了具有一般存在者屬性外,還具有存在論意義結構。後者決定了自我的獨特性和認識方法的獨特性。這個認識方法的獨特性決定了自我的不可定義。任何對自我定義的做法都是在根基處不了解自我之存在論性質的輕率舉動。那麽,不可定義的自我如何對我們的思想和人生予以確定的出發點呢?這個問題後麵討論。有一點需要聲明:不可定義並不否認自我的存在。我們每一次的意識經驗都是自我存在的明證。
再說一說東方思想。在梵文中,佛陀意為覺悟者。小乘自覺,而大乘自覺更覺他,讓眾生成就佛果。這裏的覺到底覺什麽?我認為就是覺自我。但是同樣是覺自我,實在有程度的大不同。金剛經有言:因無所駐,而生其心。金剛之心,無所執駐。這就是大徹大悟。無色界為三界之一,自我超越了物質世界的束縛,進入自由狀態。此處是空。那麽我們如何理解這個“空”?後麵再說。
可是,無論是佛教的這一宗旨,還是康德的實踐理性,在我看來都有一個同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不能從人心最深處的塘坳裏開出最由衷的花朵來。也就是說,一個道理,你說了,我信。但是真得入心入肺地信嗎?那就不一定了。比如佛教說你如果信我,就必須舍棄七情六欲。你也知道這是有道理的。但是心中仍然難以棄舍。所以才有這樣的故事,說一個生平第一次出山門的小和尚悄悄問師傅,街上嫋娜娉婷剛走過去的美女是什麽東西。師傅告訴他這是吃人的老虎。小和尚心想我情願被這漂亮的老虎吃了。康德的絕對命令固然符合理性邏輯,可是我們生活中大多數時候並不是理性地生活著的,而是感性地生活著的。在很多情況下,理性並不一定體現真實的生命情感。理性甚至會顯得很無力蒼白。我前麵把自我分為動物性自我和人性自我的目的之一,就是想說人不可能真正地、完全地割舍和拋棄自己的動物性. 而兩者合理的統一是比較符合人的“本質”,也是我們內心深處實事求是的聲音。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