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訃告是由生前好友起草,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
個人覺得,他到浙大才三兩個月,對浙江大學沒有什麽大的貢獻,應該按常例,是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原評論作者有意隱去了訃告的發布人,讓人遷怒於浙大,很不地道。
如果是以浙江大學的名義發的訃告,那已經是例外給的高規格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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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遷怒,是指拿死者做文章的人幹的勾當。你看不明白?
-網上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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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09 postreply
14: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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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不能說話了。拿死人做文章,才是真正的不地道~
-網上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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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09 postreply
18: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