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浙江大學的名義發的訃告,那已經是例外給的高規格了~

來源: 網上小學生 2009-10-24 06:19:1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2 bytes)
回答: 瞎子瘸子齊上山———塗博士安息!油鹽2009-10-24 01:44:02
一般情況,訃告是由生前好友起草,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

個人覺得,他到浙大才三兩個月,對浙江大學沒有什麽大的貢獻,應該按常例,是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原評論作者有意隱去了訃告的發布人,讓人遷怒於浙大,很不地道。

所有跟帖: 

所謂遷怒,是指拿死者做文章的人幹的勾當。你看不明白? -網上小學生- 給 網上小學生 發送悄悄話 (275 bytes) () 10/24/2009 postreply 14:18:07

死人不能說話了。拿死人做文章,才是真正的不地道~ -網上小學生- 給 網上小學生 發送悄悄話 (135 bytes) () 10/24/2009 postreply 18: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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