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訃告是由生前好友起草,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 個人覺得,他到浙大才三兩個月,對浙江大學沒有什麽大的貢獻,應該按常例,是以生前好友或所在係的名義發布。原評論作者有意隱去了訃告的發布人,讓人遷怒於浙大,很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