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有在網上誹謗罪的先例。當然,你如果已經雇傭了私人偵探,有錄像證明除外。
網站不能不提供你的上網IP,所以,不要為了一時嘴巴痛快就胡亂說出隱私。沒有證據,就要麵對司法的審理。有的時候追悔莫及。
其實,這種帖子是非法的。不論他倆任何一個打官司,你就輸定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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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錄像也輸定了,沒有錄像是誹謗,有錄像
-83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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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09 postreply
1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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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同學不必認真
-紅袖添香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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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09 postreply
2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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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一笑了之。讚一個!
-加州花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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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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