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帖子是非法的。不論他倆任何一個打官司,你就輸定了

來源: 2009-04-30 16:15: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美國,有在網上誹謗罪的先例。當然,你如果已經雇傭了私人偵探,有錄像證明除外。

網站不能不提供你的上網IP,所以,不要為了一時嘴巴痛快就胡亂說出隱私。沒有證據,就要麵對司法的審理。有的時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