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此等人遣送回台,將可能獲判無罪,

犯罪行為地在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擁有優先管轄權。當其放棄管轄時,除非有受害人在台灣或將北京視為台灣司法權所及的法域,台灣並不具有屬地管轄權。加上我國刑法第七條規定需法定刑三年以上才為刑法效力所及,將此等人遣送回台,將可能獲判無罪,而造成處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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