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一篇華夏經緯網的文章過來,我不是蔡英文或民進黨的,但是讀了這篇文章,覺得有些意思。

來源: 偶爾發顛 2016-02-02 15:31: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91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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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第一炮“‘立法院’改革”能否打響?
華夏經緯網   2016-02-02 08:57:54   
字號: 
 
 
 

作者 富權

 

    第九屆“立法院”昨日開議及“立委”報到,並選舉產生正副“院長”。沒有懸念,民進黨黨團提名的蘇嘉全、蔡其昌分別獲得74票,當選正副“院長”。蔡英文即在臉書上勉訓:“改革、改革再改革”。可以說,這是蔡英文當選後,能夠直接或間接行使權力的首個重大動作。倘能達到預期目的,將有利於民進黨為爭取長期“執政”,在內政領域方麵掃除某些障礙。

 

  蔡英文最終在蘇嘉全、柯建銘、陳明文三人中挑選了蘇嘉全,柔性逼退柯建銘,並讓陳明文知難而退,除了是“酬庸”於在她兩次參與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或是作其副手,或是為其作總操盤,立下汗馬功勞的蘇嘉全之外,也是要落實其“‘立法院’改革”的理念。實際上,柯建銘本來就是“‘立法院’改革”的對象,“立法院”內的許多亂象,都是由他而起,尤其是在“馬王政爭”中暴露出來種種弊端,可見他與王金平的“喬家大院”,不但是操控了“立法”過程中的“黑箱作業”,而且也把黑手伸到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去。因此,如果蔡英文放任柯建銘做“立法院長”,“‘立法院’改革”就將是一句空話。當然,蔡英文還是需要這個熟悉“立法院”運作及“立法”程序的“永遠的總召”,繼續出任民進黨黨團總召,讓他看好民進黨黨團並進而控製好“立法”的進度。

 

    “‘立法院’改革”,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其一是針對“立法院”組織製度和“立委”選舉製度,其二是針對立法過程中的各種規矩程序。前者所牽涉的層麵較大,包括是否將現在由“監察院”行使的監察權收歸“立法院”,“立委”選舉是否改采聯立製政黨比例代表製,“不分區立委”議席是否適當增加,政黨分配席次的得票率“門坎”是否下調等;其中一些內容倘是要啟動,就勢必要修改“憲法”,而台灣地區的“憲法”是屬於“剛性憲法”,“修憲”的“門坎”極高,並不容易,需要有全民和朝野政黨共識的凝聚,但從民進黨和國民黨兩大政黨處於嚴重對立的情況看,現在並不具備推動的條件。因此,蔡英文所要進行的“‘立法院’改革”,可能並不包括這些內容,而主要是針對後者,亦即立法過程中的各種規矩程序進行改革。

 

  其實,“‘立法院’改革”的口號最早是由朱立倫提出來的。他在成功實施“換柱工程”,並獲國民黨全代會提名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候選人後,為了為自己的參選尋求正當性及造勢,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宣示要推動“‘立法院’改革”,並以“議事效率化”、“協商透明化”與“議長中立化”為其方向。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隨即提出相關法律的修正草案,內容包括“議長”中立、設置調查委員會與建立聽證製度、設置“立法院”頻道、政黨協商納入直播、政黨協商期限由一個月縮短為十五天;並得經院會決議強製表決、建立“立法院”警察權、“立委”須就公物毀損負賠償責任等。其中最後一點,顯然是衝著民進黨“立委”霸占主席台,和“太陽花學運”占據“立法院”的行為而來。

 

  而幾乎成為“‘立法院’改革”標的物的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脅”,因而也就改革的方向提出其個人看法,以作反製。其內容包括:聽證調查法製化、健全兩岸事務的“立院”監督、強化委員會的專業審查功能、提高議事透明度以及促進政策辯論和公民參與,目標是“落實全民‘立院’”。他還率領十四位國民黨籍“立委”,公開承諾推動“公民參與、調查聽證、全民‘立院’”三大改革目標。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提出了“‘立法院’改革黨團版草案”,內容分為“人民的‘立法院’”、“開放的‘立法院’”及“專業的‘立法院’”三大主軸,分別就“憲法”、法律及“立法院”內規,全麵提出改革主張。在“憲法”方麵,主張廢除“監察院”以落實“立法院”的地位;在“立法院”相關修法方麵,主張建構“立法院”的立法調查權與聽證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選舉與政治中立退出政黨活動、委員會單一召集委員製,以及落實議事透明化,將黨團協商公開轉播、記錄並刊登於“立法院公報”等。

 

  很顯然,柯建銘知道民眾對“立法院”運作最不滿的,就是黨團協商製度,尤其是他與王金平利用此製度進行“喬”法案等活動,因而就把一大堆屬於“修憲”層次,窒礙難行的內容堆砌起來,以模糊及轉移人們聚焦於自己身上的視線。

 

    實際上,現在最需要改革的,是黨團協商製度。其功能是當爭議性法案在“立法院”表決生效之前,需要經過“執政黨”和“在野黨”的黨團進行協商,協商結論具有法定效力。在初期,黨團協商製度確是收到一定的成效,使得“立法院”議事效率大有改進,通過的議案大幅增加。但在朝野協商製度逐漸常態化後,隻要議案稍有爭議就進入協商程序,導致大部分議案都要經過協商階段,決定議案走向的路徑模式也由“多數決”轉向“共識決”。由於缺乏外部監督以及存在法製缺陷,朝野協商產生一係列問題。卻因外部監督力量不足而日久頑生,朝野黨團開始關上協商會議室門窗,進行權力與權錢(廣義)交換,良法美意遭到破壞,已成為朝野政黨的“曆史共業”。

 

  首先,朝野協商過程不公開透明,成為“密室政治”。由於協商僅由“立法院”正副“院長”及各黨團負責人或黨鞭參加,且協商過程不公開透明,往往淪為少數人的“黑箱作業”。其次,協商排斥專業意見。本來“立法院”議案都要先經過各專業委員會逐條、逐字縝密的公開審議與專業修訂,但提交朝野協商後,往往進行非專業性的隨意砍刪,導致法律的連續性出現問題,政治淩駕於專業。其三,協商製度設計抹殺多數民意。隻有三名“立委”的黨團,與擁有幾十名“立委”的黨團平起平坐,抹殺了背後的主流民意基礎。已經協商好的法案,隻要其中一個黨團的代表拒絕簽署,就過不了關,形成“少數劫持多數”的反民主怪象。其四,朝野協商現場未依法錄像、錄音或紀錄,致使“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難以搜證,無法發揮作用。

 

  而黨團協商的主要操盤手,就是原“立法院長”王金平和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因而被稱為“喬家大院”。在民進黨在野時,這個製度讓執政黨國民黨吃盡了苦頭,雖然“立委”議席過半,但往往被製肘於隻有幾席“立委”的黨團。

 

  因此可以說,在民進黨已經成為“執政黨”,並擁有“立法院”過半議席後,蔡英文提出“立法院”改革,就是要防製國民黨黨團轉身扮演民進黨黨團曾經的角色,運用黨團協商的機製,發揮“少數劫持多數”的作用,使得執政黨的政令出不了“行政院”。也就是說,蔡英文的“立法院”改革,名為公義,實是為自己挪火煮食。不過,倘能成功推動,仍是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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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事情都公開透明,人人都有發言權,最後什麽事也做不成。領袖是領路人而不是信訪辦。 -水花- 給 水花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2/2016 postreply 1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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