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用在你身上最合適。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理由:

1. 你辯論拿不出證據還死拗硬拗的。

2. 你辯論不過就對對手進行人身攻擊。

你看,我辯論都能說出我的道理來。這才是正常的辯論。而你們這種拿不出證據還要硬拗的,屬於詭辯。而、再攻擊對手,就真的是不知廉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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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裏斷章取義?證據呢?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3/2010 postreply 1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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