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用在你身上最合適。

來源: 2010-12-23 10:10: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理由:

1. 你辯論拿不出證據還死拗硬拗的。

2. 你辯論不過就對對手進行人身攻擊。

你看,我辯論都能說出我的道理來。這才是正常的辯論。而你們這種拿不出證據還要硬拗的,屬於詭辯。而、再攻擊對手,就真的是不知廉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