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台灣“今日新聞”資料圖)
據“中央社”報道,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2008年10月赴台,在參訪台南孔廟時遭人推倒,台南市議員王定宇18日被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定讞。王定宇稱,尚未決定服刑或易科罰金。
2008年10月21日,張銘清參訪台南市孔廟時,民進黨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率群眾近身抗議,張銘清在混亂中遭人推倒,台南地檢署偵查後以“首謀聚眾施強暴脅迫”與“傷害”等罪起訴王定宇,求刑1年2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去年9月依傷害罪判王定宇4個月有期徒刑,王定宇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8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