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涉嫌推倒大陸海協會副會長獲刑4個月(圖)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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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定宇(台灣“今日新聞”資料圖)

  據“中央社”報道,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2008年10月赴台,在參訪台南孔廟時遭人推倒,台南市議員王定宇18日被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定讞。王定宇稱,尚未決定服刑或易科罰金。

  2008年10月21日,張銘清參訪台南市孔廟時,民進黨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率群眾近身抗議,張銘清在混亂中遭人推倒,台南地檢署偵查後以“首謀聚眾施強暴脅迫”與“傷害”等罪起訴王定宇,求刑1年2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去年9月依傷害罪判王定宇4個月有期徒刑,王定宇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8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所有跟帖: 

在手腕上打一下而已。已定罪了,還說成“涉嫌”,敢做不敢當,丟人。 -評民- 給 評民 發送悄悄話 評民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19:23:36

是嗎?難道在台灣“涉嫌”就判刑? -bigass- 給 bigass 發送悄悄話 (53 bytes) () 05/20/2010 postreply 08: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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