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盛友:兩岸下一個甲子
專家論壇-兩岸下一個甲子
2009-11-14 旺報
【(謝盛友/德國班貝克大學企業文化專業客座教授)】
「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在台北舉行,中共前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鄭必堅等28名大陸學者以個人和學者身分應邀出席。參與研討會的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劉國深發表了《試論和平發展背景下的兩岸共同治理》的論文,以兩岸共同治理為基礎論述,大膽建議雙方成立「兩岸共同事務委員會」,共同策畫、組織、協調、控製和監督兩岸共同事務的合作問題。
社科院台研所政治室主任謝鬱則在會上發表論文,提出兩岸和平協定初步構想。她指出,兩岸達成和平協定,具有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實現兩岸關係正常化,可以「兩岸共同協定」形式,將「兩岸同屬一中」法製化等重要意涵。
「兩岸共同事務委員會」有點類似筆者20年以來一直堅持提出的「中華事務部」。筆者始終認為,「陸委會」、「國台辦」工作做了很多,而且做得不錯,但都不是站在一個中國的構架下思考和運作,都是視對岸人「外人」的一種思維架構,「陸委會」「國台辦」可改名「中華事務部」。
德國統一靠政治領袖智能
根據德國經驗,國家從分裂走回團圓,必須先有意見領袖和偉大人物的推動,後有民意跟進,才能獲得成功。德國1949年阿登納政府就成立全德事務部,1969年改名為德內關係部,主理東德地區人民事務。德內關係部一貫以達成基本法(憲法)序言中對全體德國人民的要求,作為部務發展方向,兩德重新統一,德內關係部功不可沒。
至於「兩岸同屬一中」,1987年以來兩岸各種表述都有。說好聽是很有豐富的想象力;說得難聽,兩岸都在玩弄文字遊戲。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曾判決「第三帝國滅亡論」為違憲,而強調戰後「兩個德國」並非新興國家,德國國家的概念和法人人格仍然源自第三帝國而來。而且兩德1972年簽署基本條約,做成三項原則:一、統一是兩個德國的曆史使命;二、東西德彼此不是外國; 三、基本條約是政治及曆史行為,完成之後就要透過法律行為來完成。
先找尋國家概念的公約數
兩岸下一個甲子,首要任務是尋找公約數,雙方要理清楚「一個中國」的國家概念和法人人格源自哪裏?清朝的中國?國父孫中山的中華民國?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毛澤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顯然,雙方比較容易接受國父孫中山的中華民國,如果承認國家概念和法人人格的來源,就得接受自孫中山後的中國一直處於分裂狀態的事實。現時的兩岸都不能單獨代表一個中國。隻有在這樣的前提下,兩岸才能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架構。有了這個架構,才能平等協商、求同存異、循序漸進,才能增進互信、互惠雙贏。
若雙方都沒有確定一個中國的國家概念,任何「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製」 、正式開啟政治談判、「和平協定」,等等,都是政治秀,是秀給對岸人看的。
文章來源:2009-11-14 刊登於台灣《旺報》,同日《中國時報》(電子版)專家論壇 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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