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認國家概念和法人人格的來源,就得接受自孫中山後的中國一直處於分裂狀態的事實。現時的兩岸都不能單獨代表一個中國。隻有在這樣的前提下,兩岸才能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架構。】
自孫中山後的中國,一直處於分裂狀態?能這麽說嗎?事實是這樣的嗎?這個“孫中山後”的“後”從什麽時候算起,孫逝世於1924年,1911年~1924年算什麽,1924年~1928年年底張學良易幟算什麽,1927年南昌起義等、共產黨武裝割據算什麽(分裂麽?),。。。1911年~1949年,中華民國,不能單獨代表中國嗎?“國家概念和法人人格的來源”您小謝自己弄懂了嗎?嗬嗬,還是自己弄明白再說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單獨代表中國的!現行體製如此。隻有在處理大陸、台灣以及第三方關係時,“現時的兩岸都不能單獨代表一個中國”,才對。台灣要說自己代表中國,中國就退出了,否則中國就自己單獨代表中國的,有什麽不對嗎?
回複:這裏有“私”貨啊。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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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小謝自以為有學問,其實盡是些不值一駁的謬論。 -老愚拙- ♂ (0 bytes) () 11/13/2009 postreply 22: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