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與台灣要想和平統一,兩邊的政府必須互相尊重,平等相待。這跟兩德的合並不是一樣的嗎?兩德本來也是處在兩個敵對陣營,他們之所以能夠合並,一個必要條件就是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我想LZ這篇主文的意思也就在此。
另外,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他們的部分人曾經受日本的殖民教育,不想認自己為中國人,想要搞獨立,也不能稱之為“倭寇餘孽”。你的這種稱法把有不同想法(即使是我們認為錯誤的想法)的同胞稱為別國的“餘孽”,不就是把這些同胞算成是別國的後代?這根本就是為淵驅魚。這不是跟老共的三大勝利法寶之一的統一戰線背道而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