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反憲法修正案。根據這個修正案,才能在“台灣自由地區”選總統。不然,在台灣地區選全民國總統,本身就違憲。
“中華民國的憲法好像有不許官員與共黨接觸的規定吧. ”那是你偷懶不去找憲法看看的想象。
1946年的中華民國的憲法,本身就是由共產黨參與製定的。其中許多條款都是共產黨提出條款。隻是通過它時內戰爆發了,共產黨才不承認了。
不違反憲法修正案。根據這個修正案,才能在“台灣自由地區”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所有跟帖:
• 謝謝哦,懶漢我還真不知去哪兒找中華民國憲法。 -罄竹難書- ♂ (0 bytes) () 05/22/2009 postreply 12: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