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裁定反共違憲「台灣共產黨」與「中華民國共產黨」 通過內政部備案

來源: 米台曰3844 2009-04-06 12:13: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0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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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產黨中華民國共產黨 完成政黨備案 【4/6 16:35】

[中央社]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規定違憲。內政部今天指出,台灣共產黨、中華民國共產黨已提申請並通過備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6月20日作出釋字第644號解釋指出,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違憲,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內政部表示,台灣共產黨申請備案,先前因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而多次予以否絕,但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後,台灣共產黨於去年 7月20日召開成立大會,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在成立大會後30天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等,報請內政部備案,內政部已在去年 8月12日依規定予以備案,為第141個政黨。

內政部指出,中華民國共產黨在去年12月27日召開成立大會,今年初向內政部申請備案,內政部也依規定於今年3月31日予以備案,成為第147個政黨。

所有跟帖: 

「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違憲,所以台獨在中華民國是合法的 -米台曰3844- 給 米台曰384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2:21:10

please learn some logic first -thrawn- 給 thrawn 發送悄悄話 thraw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5:53:51

不得「主張分裂國土」違憲,隻是為對付郭冠英丟官後濫訴,無特殊意義 -米台曰3844- 給 米台曰3844 發送悄悄話 (158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6:16:05

民進黨, 台聯的”台 獨“主張是否是“分裂國土”的違憲行為? -老流氓- 給 老流氓 發送悄悄話 老流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2:22:29

Moron, 主張是行為? -benchmark- 給 benchmark 發送悄悄話 benchmark 的博客首頁 (39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3:04:24

You Moron, 主張寫到黨綱中,黨綱寫得是玩的? -老流氓- 給 老流氓 發送悄悄話 老流氓 的博客首頁 (4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8:25:47

言論自由下,政黨主張啥都可以,可是沒有足夠的選票,也隻是嚷嚷罷了! -米台曰3844- 給 米台曰384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16:26:20

I 服了 U。你在美國搞一個黨,黨綱是希特勒當年的那套看看 -湖舟- 給 湖舟 發送悄悄話 (34 bytes) () 04/07/2009 postreply 08: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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