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每次跑大約3到4英裏,需要45分鍾到60分鍾。所以,平均速度隻有15分鍾跑1英裏。那次,為腦癌研究以及兒童癌症患者募捐的5公裏跑步用了22分53秒,是我自己做夢也沒有想到過的成績。集體跑步時每個人都會不知不覺地被跑得快的人帶動了。
正是因為那是我跑得最快的一次,並且我有自知之明知道將來也不可能跑得更快,所以,我就到處吹噓這個成績:))。用企鵝先生的話說:“仿佛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告戒我說:“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祝周末愉快!
謝謝鼓勵:))。我是一隻囉嗦並且愛吹牛的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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