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了,就木意思了:)
一句話:從圖書館借來看後,保證你不會後悔。
JOHN GRISHAM 寫的好多小說都拍成了電影。看過電影知道情節後再讀小說就覺得木意思。畢竟暢銷書吸引人主要是靠情節。
The Client寫的是兄弟倆在樹林裏學吸煙,看到一個自殺場麵,然後卷入的糾紛
再多介紹些這本書嗎?
本帖於 2009-10-20 16:26:0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開心豆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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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很吸引人。謝謝!
-yimei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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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09 postreply
07: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