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介紹些這本書嗎?

來源: 2009-10-03 15:12: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說白了,就木意思了:)
一句話:從圖書館借來看後,保證你不會後悔。

JOHN GRISHAM 寫的好多小說都拍成了電影。看過電影知道情節後再讀小說就覺得木意思。畢竟暢銷書吸引人主要是靠情節。

The Client寫的是兄弟倆在樹林裏學吸煙,看到一個自殺場麵,然後卷入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