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譯 “彼既屠我歸順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大謬

來源: 林默山 2008-11-10 16:26: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7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林默山 ] 在 2008-11-16 09:01:3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清史稿此句之前有:

“乙卯,禦殿宣阿敏十六罪。眾議當誅。上不忍致法,幽之。
又有:
“先是阿敏既屠永平官民,以其妻子分給士卒。”

上方才曰:
“彼既屠我歸順良民,又奴其妻子耶!”

後以:
“命編為民戶,以房舍衣食給之”為懲。

斷無“皇太極對他屠殺平民的舉動極為氣憤,不僅囚禁了阿敏,而且把阿敏的妻兒子女分給普通士兵為奴。”之理。。



所有跟帖: 

又,涉皇家威儀,踐踏皇親血脈, -林默山- 給 林默山 發送悄悄話 林默山 的博客首頁 (44 bytes) () 11/10/2008 postreply 16:44:44

是我謬讀了,慚愧。謝林兄斧正! -漁樵耕讀- 給 漁樵耕讀 發送悄悄話 漁樵耕讀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08 postreply 09:02:2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