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秋蘭君有句雲:"無人不道茜仙韻"(平平仄仄仄平仄),有網友認為此句乃"孤平"。竊以為,此句並非孤平。
“孤平”在 王士禎《律詩定體》中被作為聲病提出:
"五律,凡雙句二四應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斷不可雜以仄聲。以平平止有二字相連,不可令單也;其二四應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連,換以平韻無妨也。
凡七言,第一字俱不論。第三字與五言第一字同例。"
王士禎指出:在五律的偶數句中,當第二字是“平”,第四字是“仄”時,第一字必須用平,不能用仄。在七言近體中,第一字平仄可以不論,第三字和五言第一字規則相同。
可見,“孤平”句隻會出現在偶數句中,仄聲收尾的句子不可能出現孤平句。“中仄仄平仄”和“中平中仄仄平仄”一開始就不在“孤平”的討論範圍中。
五律偶數句,且第二字為“平”,第四字為“仄”,就隻有“平平仄仄平”一種。也就是説,五言“孤平”的形式隻有一種,便是“仄平仄仄平”,七言孤平的形式則是“中仄仄平仄仄平”。
或曰:啓功先生在《詩文聲律論稿》中說,"孤平"實指一平被兩仄所夾處。
若依啓功先生所言,不但唐詩中常見的變格"平平仄平仄"句式(亦稱錦鯉翻波)都要算出律,而且王士禎《律詩定體》中所舉的範例"我醉吟詩最高頂(仄仄平平仄平仄),蛟龍驚起暮潮秋"也是孤平了。可見,啓功孤平說有硬傷,竊以為不足法。
"平平仄仄仄平仄"句式雖非孤平,不過的確是拗句。
據王力先生《詩詞格律》拗救一節: "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如:平平仄仄仄平仄)。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可見"平平仄仄仄平仄"句式可救可不救,當然,能救更好。
不救的例子:
唐朝趙嘏《長安晚秋》句:
鱸魚正美不歸去,空戴南冠學楚囚。
平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出句"不"字用仄聲,對句"學"字還是仄聲。不救。
救的例子:
秋蘭君之前介紹的韓國女詩人黃真伊《相思夢》一詩中,此類句式就使用了對句相救的拗救法:
相思相見隻憑夢(平平平仄仄平仄),儂訪歡時歡訪儂(平仄平平平仄平)。
出句"隻"字用了仄聲,對句第五字則用平聲相救。
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