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婚姻很不快樂,不應該先離婚再找別人嗎?
所有跟帖:
• 可能是為了孩子在忍受,不輕易說離婚,直到有了新的希望。 -靜雨-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08:01:43
• 為了孩子忍受不快樂的婚姻,然後有了新的對象馬上就不為孩子忍了。這說的過去嗎?孩子是借口吧。 -伍雅濤-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17:51:33
• 其實不是為了孩子忍受,隻是誘因沒有大到那種可以決絕的程度。就如找工作,不是你不想走,隻是沒有更大的誘惑。 -飄在楓葉過-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0:11:59
• 我想說的是每個感覺被婚姻或者公司“拋棄”的人,都不要把精力放在埋冤配偶或者公司上,而是勇敢往前看,提升自己 -cch2999- ♀ (175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09:14:27
• 我也問過同樣的問題,不應該終止契約後簽另外一份契約嗎?估計感情和合同還真不一樣。人沒有辦法控製自己的心為誰跳動,什麽時候 -飄在楓葉過- ♀ (414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0:08:56
• 同意。痛苦肯定是會有的,希望大家往前看,早日度過療傷期。經曆過後,回頭看,選擇離開 不要糾結 勇敢往前走帶來更好的生活。 -cch2999-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1: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