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婚姻很不快樂,不應該先離婚再找別人嗎?
所有跟帖:
•
可能是為了孩子在忍受,不輕易說離婚,直到有了新的希望。
-靜雨-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08:01:43
•
為了孩子忍受不快樂的婚姻,然後有了新的對象馬上就不為孩子忍了。這說的過去嗎?孩子是借口吧。
-伍雅濤-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17:51:33
•
其實不是為了孩子忍受,隻是誘因沒有大到那種可以決絕的程度。就如找工作,不是你不想走,隻是沒有更大的誘惑。
-飄在楓葉過-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0:11:59
•
我想說的是每個感覺被婚姻或者公司“拋棄”的人,都不要把精力放在埋冤配偶或者公司上,而是勇敢往前看,提升自己
-cch2999-
♀
(175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09:14:27
•
我也問過同樣的問題,不應該終止契約後簽另外一份契約嗎?估計感情和合同還真不一樣。人沒有辦法控製自己的心為誰跳動,什麽時候
-飄在楓葉過-
♀
(414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0:08:56
•
同意。痛苦肯定是會有的,希望大家往前看,早日度過療傷期。經曆過後,回頭看,選擇離開 不要糾結 勇敢往前走帶來更好的生活。
-cch2999-
♀
(0 bytes)
()
11/21/2022 postreply
21: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