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老北京做這個決定,是不是需要首先說服自己,是不是需要對自己的未來有個明確的定位,是不是需要考慮征戰四年的兄弟情,是不是需要考慮雙方球隊的利益,是不是需要考慮雙方球迷的反應,是不是需要和自己的團隊商量,是不是需要多方考慮,是不是需要說服家人,尤其是他提到他母親對克利夫蘭的球迷過去燒他球衣的事情,是不是需要考慮怎樣告別?如果是的話,那麽這一切是否需要時間?我們平時就是寫個文件,從醞釀、草稿、修改到完稿都需要幾天,怎麽到了老北京這裏標準就變了呢?
老北京是個人,是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不是完人,更不是聖人。說他沒有社會責任感,我認為這不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