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形,隻有一種情況,就是根本動不了了。再看慢鏡頭,膝蓋正撞在後腰上,結論就非常可能了:腰椎。要說不知道這種動作的危害,想想上百斤的錘子以那個球員的速度直接撞在後腰脊椎上,是什麽後果。萬幸那個球員在撞上時有一個收腿的動作,同時用手推內馬爾,這讓撞擊力度小了很多。否則,現在內馬爾很可能不是殘廢也會立即結束運動生涯。
巴斯滕反複受傷被迫退役之後,背後鏟球被嚴厲禁止。如果鏟到球,一個黃牌沒商量,如果沒鏟到球,對不起,你就直接下去吧!
同樣,爭頂肘擊也被嚴厲禁止,隻要撞上,不管有意無意,立即黃牌,嚴重的可以紅牌罰下。抬腳過高,蹬踏等危險動作,同樣是因為具有極大的危險性而被嚴厲處罰,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
這些都不是某天足聯的人拍腦袋想出來的,都是因為一樁樁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例。
然而,爭頂不僅僅是肘擊的問題,膝擊同樣致命!而且膝擊的可能受打擊部位遠較肘擊的受害部位頭部來得脆弱:腹部/腰部/襠部,哪個地方都是人體的軟肋,不要等到真出人命了才來禁止!
諷刺的是:內馬爾自己在小組賽對克羅地亞時,正是因為爭頂肘擊克羅地亞隊員拿到一張黃牌。轉眼他自己就成為一個現身說法的受害者。現在如果你去問問內馬爾,一張紅牌換他的受傷,他要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