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一:嚴格按照字麵規則,絆人動作肯定點球。
標準二:按照“俗成”的不成文的規矩,那麽也該補償一個。
無論什麽標準,最後一個都是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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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球荷蘭該贏,但裁判前後判罰不一是大忌。不知道組委會還會不會重用他。
-老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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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4 postreply
18: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