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就證明根據現在NBA的遊戲規則, 這不是可接受的”物理”, 是過於”物理”

裁判當時隻判一般犯規, 連F1都沒判, 連回放都不看, 就是錯判. 至少這說明我沒”無理取鬧”哈.
 
這樣完全不衝球去的肘子動作, 撞胸還是喉都是unnecessary and excesive. 說為什麽不在地上時就撞? Hehe…他太慢了, 趕不上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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