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當年他們簽威少簽Ibaka而不簽哈登時就已經注定,理由如下:
威少的運動壽命注定很短,這和毒玫瑰類似,他這人是靠突然啟動,加速變向過人。而這極短的時間裏對膝蓋腳腕等部位的衝擊力相當大,這種使用是涸澤而漁寅吃卯糧式的!(但不是所有突然啟動的運動員都這樣!威少是做過了頭的那種)君不見幫主喬丹,在運動生涯的後半期已經很少扣籃了--- 不是他不能,而是要保護膝蓋!(當然最後他的運動生涯也止於此,不然更早)
當年雷霆若簽下哈登和Ibaka, 放棄威少,何愁冠軍戒指不來?可惜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