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裏隻規定以色列人不可紋身,沒有規定不可打耳洞。http://zhidao.jidunet.cn/question.php?qid=591
【利19:28】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出21: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審判官或作神下同),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申15:17】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最後,再看一節經文:
【箴11:17】 仁慈的人,善待自己;殘忍的人,擾害己身。
我們不要做“殘忍的人”,不要傷害自己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