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過有生之年,還能親眼看見聖安東尼奧馬刺,這些老家夥,回到總決賽
我沒想過有生之年,還能親眼看見聖安東尼奧馬刺,這些老家夥,回到總決賽。這裏沒想過的意思是,我已經不去想這件事,就像想一想這件事,也是給他們增加負擔似的。這種心態,大概類似於此:
“如果這個世界上,少一個人在思想上給你們增加負擔,你們大概會輕鬆一些,對吧?——或者也許你們根本就不知道,不過那也好。”
作為一個馬刺迷,我說過不隻一次:我覺得,如果論“應得、配得上”,2006年的馬刺。比2007年那支冠軍馬刺,更配得上總冠軍。2005-06季打出隊史最佳常規賽戰績後,與小牛七戰敗北時,我覺得吉諾比利對諾維茨基那次犯規,是馬刺時代的結束。
時代的細節,都是這些小事構成的。比如1994年總決賽第六場斯塔克斯錯失了那記三分球,比如1997年總決賽第一場郵差罰球不進後喬丹的絕殺。命運的手左右一撥,讓你,哪怕很迷信的,感覺到:“今年,我們會倒黴”或者“今年,好像有點不一樣喲!”
1999年的冠軍來得意外,世界在發胖、酗酒和浮躁,隻有馬刺和鄧肯的表情一樣不為所動。2000年被太陽淘汰讓人不快,因為知道羅賓遜的生涯正日薄西山。德裏克·安德森的到來讓人快樂,讓人覺得希望重燃。所以他離開那年,我確實有過一閃念:假如1999年,真的把所有幸運都耗光了?假如,鄧肯以後再也得不了總冠軍?
所以2003年,時隔四個夏天,馬刺再得到總冠軍時,我會覺得一個魔咒被破解。你惱恨斯蒂芬·傑克遜的起伏不定,隨波波維奇一起對帕克的每次跳投破口大罵,提心吊膽著凱文·威利斯和羅賓遜的身體,恨不得馬裏克·羅斯能長高10公分……與此同時,你看著湖人那邊鯊魚在一點點老去,發現他逐漸跳不起來,聽說國王隊又有人受傷了。2003年西部半決賽第六場,湖人這塊巨石被搬開;然後西部決賽對小牛,德克受傷,斯蒂夫·科爾人生最後那一串傳奇三分球,我會覺得命運在說:
“今年屬於你們!”那種感覺,猶如2006年麵對小牛、2007年擊敗太陽一樣。冠軍還有兩輪,但你覺得胸口風清氣爽:你知道沒有人能阻擋馬刺了
同理,2005年總決賽第五場,當鄧肯最後補籃絕殺不進,拖入加時,捂嘴瞪眼時,我覺得這像個“我們真的完了”的信號。但之後,霍裏拯救了馬刺。哪怕第六場活塞贏球,但我很確信,自己感受到了命運的意思:“今年是馬刺的。”第七場,鄧肯助攻鮑文那記右翼三分後,我覺得一切順理成章,“嗨,今年本來就是我們的……霍裏都劇透過了。”
類似的故事,在馬刺奪冠曆程中還出現過兩次。2003年總決賽第六場,傑克遜的連續三分球;2007年西部半決賽對太陽後兩場,吉諾比利那些弧頂偏右的三分球。那些球讓你相信,命運站在你這一邊。
如前所述,2005年奪冠之後,我其實已經心滿意足:離開羅賓遜,鄧肯也能奪冠;第三個總決賽MVP,曆史地位的奠定,諸如此類。對2005-06季的期望,無非趁熱打鐵。因此,2006年敗北小牛時,你能夠真切感受到馬刺的老去。2006-07季前半段,馬刺依然是那樣,而小牛和太陽正強大得如日中天。相比於2003年和2005年,2007年的勝利與其說來自雄厚實力,不如說來自老辣、聰慧、經驗和一點點順利。
類似“命運啟示”的一球,是這樣的。2008年,馬刺首輪了結納什與鯊魚(季後賽第一場是曠世經典),西部決賽對陣湖人,首場在斯台普斯,一度領先20分。但隨後,科比下半場獨得25分,帶湖人逆轉。第四場,巴裏最後一記三分球彈筐而出,絕殺失手。那時候,我清晰的感覺到:“差不多結束了;以後幾年,西部是湖人的了;等他們統治完?我們也老了。”——此前一年,一位奇才三劍客的球迷看到勒布朗對活塞連得25分那場後,對我說過類似的話:“我們完了。今後幾年,再也沒可能對勒布朗報仇了。”
因此,剩下的願望很平常了:我希望吉諾比利能夠像在阿根廷一樣自由揮灑,希望帕克可以健康,希望鮑文可以在馬刺退役,希望鄧肯和這群團隊一起快快樂樂的訓練、說冷笑話、組織夏季保齡球賽、打球、度假。2008年被湖人淘汰後,老邁已經如蜘蛛網爬滿肌膚。但是我從沒真正想過“把某某交易掉,重新組織一支陣容吧!”2010年被太陽橫掃之後,我說:
馬刺就像你看了許久的一部溫馨家庭肥皂劇。你總不忍心看到結尾。你希望每個人長生不老,在其中來來去去。把職業體育勝利、利益、金錢的暴風關在門外。
雖然你明知道這其實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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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進了5月之後,幾個老馬刺迷跟我聊時,隻有以下話題。“鄧肯季後賽快200場了,我就指望這個。”“鄧肯季後賽蓋帽快500啦!”“有沒有覺得,老頭子今年用斯普利特,像以前用埃爾森?”對勇士第一場的傳奇逆轉後,有一位老馬刺迷跟我對答如下:
“我記得你07年打太陽那一球你說你看到某球覺得我們冠了,今年有這樣的感覺麽?”
但第二場後,他很焦慮:
“我從98年初看馬刺第一場到現在,經曆了所有季後賽,確實沒見過這樣的比賽……馬刺曆史上有沒有更嚴峻的形勢?”
然後是馬刺對灰熊第二場,吉諾比利最後時刻對托尼·阿倫犯規時,有幾位氣急敗壞:“今年是2006年嗎?”然後,馬刺加時贏球,大家立刻好轉:
“這種球都贏,今年我們運氣不錯啊。”
嗯,其實到後來,就是這麽總結:
“這種球都贏,今年我們運氣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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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馬刺進總決賽,世界一定會再一次搬出“馬刺十六年如一日”、“馬刺被時光遺忘”一類的話題。當然,大概,對大眾來說,馬刺一直都沒變:十年前是鄧肯+帕克+吉諾比利,一起贏了快60場常規賽,今年依然嘛!
當然,大眾絕對不會說“1998年公牛贏了62場,1991年公牛贏了61場,喬丹都包攬了雙MVP和得分王,所以公牛八年如一日的穩定”之類的話。沒法子,因為馬刺不是公牛。
實際上,馬刺一直在變,變得很多,變得海移山動、滄海桑田。最簡單的對比:
2007年,馬刺進總決賽時,鄧肯不是如今的中遠投手+高位策應中轉站,而是個低位單打得分機器+擋拆內切狂;吉諾比利不是如今的後撤步三分+擋拆揮傳王,而是個歐洲步突破怪,每場上三四次罰球線;帕克不是如今的遊走中投妖,而是個突破上籃+定點中投的抽風青年。甚至2007年的波波維奇,也比現在要執拗凶殘得多。
馬刺一直在變,隻有贏球始終如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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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們已經錯過了最好的吉諾比利。2005年,他是個突破之妖,借一個擋拆,就化身水銀,開始邁歐洲步滑過人群,扭曲上籃。那年,鮑文解釋過:
“在美國,我們被教授邁兩個小步子(little pitty-pat steps),但在歐洲,他們跨兩個超級大步。”
布倫特·巴裏說吉諾比利訓練時:
“他用頭把球頂進筐,把球踢進筐,玩各類奇怪的投籃。他還不是練著玩,他真是在練這個——這家夥有點瘋。”
2007年,他的右翼繞掩護三分/突破是馬刺第二殺招;2008年,他成了馬刺首席外圍王牌,拿了自己僅有的一個年度第六人;2011年,他的突破已經退化,但後撤步三分和擋拆策動分球卻玩到了神境。2011-12季那次傷後,他三分線內、禁區之外,再也沒法投進球了,好在他還有壓箱底的傳球。
2013年的吉諾比利,比2007年要起伏得多。對勇士第一場,他那記剛過半場的三分多招人恨,最後絕殺的三分就多讓人愛;他那些隨想隨到的失誤多讓人想掐死他,那些風流飄逸的單手10米大揮傳就讓人多想為他雕一座銅像。2005年,卡列西莫已經用一句話總結過他的命運了:
“想追隨吉諾比利?祝你好運。一半時候,他都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麽。”
如今飄忽如風的吉諾比利和穩定如恒的帕克,在2005年是掉轉過來的。那時節,帕克的中遠投一如現在吉諾比利的三分球,每次他出手,都讓人恨不能把頭發揪下來撒滿地。
實際上,就在十三年前,布福德給波波維奇一盤錄象,讓他去看看那個“比利時出生,法國長大”的小孩時,波波維奇說:“比利時?我要吃華夫餅嗎?”——“人人都知道,別在歐洲找後衛!他們不夠快,而且不習慣NBA!如果你給我個名字末尾帶vie的射手,或者德克的德國鄰居,我才看!”
後來的事,我們都知道了。順便:2000年4月那盤錄像帶是什麽呢?帕克對壘美國高中明星,把他們晃到重影的比賽。那堆美國明星高中生裏,包括達柳斯·邁爾斯、奧馬爾·庫克和紮克·蘭多夫。
十二年前,特裏·波特說他“打擋拆很好,知道何時推節奏,何時放慢,知道怎麽給雙塔吊傳。這小子在法國時,肯定看了不少NBA。”大衛·羅賓遜說他“根本不緊張,就是打球。上一個這樣的新人?鄧肯。”波波維奇在比賽裏吼帕克是2001-2008年間的馬刺保留節目,但其實,訓練時,帕克粘著老頭子問:“教練,我做錯什麽沒?我是不是讓大夥開心了?”老頭子會吼:“滾!你做得很好!別纏著我!”
25歲時,他已經有了三枚戒指,成了史上第一個歐洲總決賽MVP。但是世界已經習慣這麽琢磨:偉大控衛?嗯,老有納什基德,中有保羅德隆,少有羅斯威少爺……帕克?是個好後衛啊,但總覺得哪哪不夠明星範兒……他是這個星球上最好的突破上籃手之一。被低估的單防能手,被低估的團隊成員,有三枚戒指在手,他好像很不錯,但是,嗯,好像缺一些什麽。
直到上季,帕克才進入常規賽MVP候選前五位。直到上季,全明星技巧賽上他拿下冠軍,世界才發現:運球、擊地傳球、上籃、中遠投、長傳,這家夥好像沒什麽技藝有瑕疵。他去年場均18.3分7.7助攻2.6失誤命中率48%,今年20.3分7.6助攻2.6失誤命中率52%。而且,數據不會告訴你的:他過去兩年完成了巨大進步。確切說,馬刺過去三年的進攻大提升,關鍵的舉措就是:帕克不再運著球開始擋拆,而是到前場、交球、海底撈月由底線繞一圈再切出接球。他的無球走位,他的運球擺脫中投,讓馬刺的擋拆與此前全然不同。實際上,如果你從2003年開始統計,帕克從一個上籃王到如今的中投王,其投籃提升之大,近古罕見——隻有勒布朗2008-12這四年間的投籃進步可與相比。去年,我寫過:
現在的我可以很大膽的穿越回2005年,對那時一起感歎“帕克怎麽就是不會中投啊那麽缺腦子啊”的馬刺球迷(裏麵包括我)說:
耐心點,托尼·帕克一定會成熟為大氣、無私、有組織能力、能接管比賽的純組織後衛的。他一定會成為一個,我們希望他成為的球員——真的,我都看見了。
2013年,蒂姆·鄧肯,隔了六年之後,進了自己第十次年度第一陣容。但他與那時,不一樣了。
1999年季後賽,波波維奇把鄧肯當作進攻終端。那年埃利奧特被腎病削了抄底線突破,馬刺外圍隻剩射手。老頭子讓鄧肯廣域走位,內外線走,總之,讓對手沒法包夾。鄧肯那年季後賽,大肆施展他招牌的“左腰麵筐,試探步虛點,擦板中投”,外加各類擋拆外切中投;鄧肯的強行落位靠打甚少。大多數時候,球在罰球線以上走,鄧肯快速走位,然後讓翼側射手和罰球線的羅賓遜,左右開弓給他吊球,一蹴而就,接球就走,不讓對手有包夾餘地。
2003和2005年年,鄧肯承擔一切。他要背身單打,要做運轉軸心。他是首席得分手、首席發動機,要時常在禁區搏擊。他的麵筐擦板投籃日益減少,更多的是“右腰背身運球,翻身中路,斜身右手高拋”和“左腰背身運球,翻身底線運一步,再翻身回中路,後仰右手勾射”。後一招在他足底筋膜炎後,已經退化了不少。2005年對活塞,無數次“翻身中路勾射”在拉希德的幹擾下,投短磕筐前沿。於是2007年,他和帕克開始更勤快的擋拆。雖然那時候,擋拆之後,他的走位還是朝內線去要位,然後再展開單挑。
自那以來,鄧肯一直在傷病和體重之間迂回。直到2011年,球隊輕型化後,他的角色才真正大變化。2010年以來,他一直在細心的減體重。他的低位力量和爆發力,已經不複2003年時的霸道,所以對勇士的係列賽,他背身扛博古特甚為吃力。但他的移動和靈活沒受什麽影響,甚至返老還童。他重新回到1999年:更多中投,更多無球走位,更多麵筐攻擊、無球跟進和跨步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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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波波維奇,這看上去固執的老頭兒,也一直在變。
2004年,波波維奇寫過論文,描述他的攻防觀點。防守端,他是打拉裏·布朗爺爺那學的,而布朗的套路,又基本來自北卡的迪恩·史密斯祖師爺。套路我們基本熟知:
防守區域分為對方底線緊逼、對方罰球線處領防、中場領防、本方禁區處防守。
要求前場大個子在對方抓到後場籃板後相機幹擾,控製對方長傳急攻。
半場防守中,堵塞中路突破的可能,把對手往邊線逼迫;不許對手底線投籃,鼓勵對手從底線突破。封鎖罰球線。總之,盡量使對手傳球視野和突破路線狹窄化。
減少帕特·萊利或範甘迪式的強側三人輪轉。因為球員協防越多,對隊友輪轉補位的要求就越大。因此,過多協防會使隊友輪轉壓力加大。
這也是馬刺將對手朝邊線逼迫的用意之一:對手處於邊線,傳球視野狹窄,己方隊員補防時對手不易找到空位隊友來轉移球。
對對方的第一傳球對象,一律繞前阻絕,盡量逼對手長傳。如果對手突破,強側不補防,而由弱側內線補位。
把對手壓迫到底線之後,馬刺會有意逼對手自底線逼迫。最近的外線球員依然不放空,內線球員自弱側補防,使對手在底線禁區邊麵對一打二。
進攻端:
內線一前一後落位,無論快攻成功與否,先到的內線都第一時間占據對手腰位,強側站成類似於三角進攻的邊線三角落位。控衛(突破手)站高位,兩射手二底角落位。低位攻擊手落禁區45度點,而另一位內線則在弱側三分線附近接應。
強側三角落好後,翼側(比如鮑文)吊球給腰位內線(也就是鄧肯)單打,然後穿越底線,經另一內線掩護,到弱側底角;外圍另兩人沿三分線移動,鄧肯或單打,或尋找外圍三人的三分機會;沒戲的話,轉移弱側外圍,弱側大個子掩護來啟動擋拆。總之,基本方針就是低位背打——外圍三分選項——弱側高位啟動擋拆。
但是,自2005年對太陽五場大戰後,波波維奇一直在慢慢加重擋拆的分量。老頭子執拗,但看得清時勢。2005年NBA規則改革,持球突破的人物大行其道,老頭子跟太陽小牛打了多年,洞觀世事,於是開始玩擋拆。實際上2007年馬刺那次奪冠,鄧肯背身單打為軸心的套路之外,已經多了新招。比如,鄧肯和帕克弧頂偏左擋拆,分球,能打則打,不能打則轉移右翼,吉諾比利借埃爾森的掩護,或擋拆或突分。去年在雷霆,哈登和克裏森的右翼擋拆,其實也就學了這招。
之後數年,馬刺一直沒歇過對擋拆套路的雕琢。希爾和梅森來了又走,之後是麥克戴斯和傑佛森。2010-11季,馬刺提速,學的是當年太陽:一大四小(鄧肯身邊,有邦納和麥克戴斯兩個投手),拉開空間,擋拆轉移。到2012年,馬刺進攻基本雕琢完成:守轉攻跟太陽一樣:帕克/吉諾比利起速,兩翼三分跑,內線們送完一傳就拖車跟進。有機會就快攻,沒機會就落陣地。到落陣地了,雙內線站罰球線,強側三分線45度站個人(比如萊納德),弱側底角三分線站個人(比如格林)。然後:
帕克與迪奧/鄧肯擋拆。
帕克交球翼側,然後自己往底線海底撈月切出。此時翼側可以給帕克傳球,或者橫轉移給鄧肯,由他傳高低位。真沒機會送給內切的,那就等帕克切出,交給他——這時帕克也有機會中投,或者至少在罰球線了。
帕克切出接球後,還能和鄧肯玩許多花樣:擋拆,或者再轉移到左翼,送鄧肯背打。
第二陣容,主打吉諾比利和斯普利特高位擋拆。
但2011和2012,沒輸在進攻,而是防守。
為了打輕打快,老頭子必須打一大四小。2011年,馬刺對灰熊,鄧肯去對位加索爾,於是無論麥克戴斯、邦納還是布萊爾,都對付不了蘭多夫。2012年,馬刺為了提速,防守端偏收縮,不對外施壓。放對手跳投,以保護禁區,保證後場籃板,來推快攻,結果被雷霆三位少爺多點遠射給打死了。
今年,老頭子非常果斷的下了決心:斯普利特首發。無論迪奧傳球多麽順滑,邦納遠射多麽精確,斯普利特首發,保持雙七尺長人在場。這是他2010年夏天之後的又一折,回到他的古典思路去了。
套路於是隨之變化。帕克+鄧肯擋拆,或單挑,或急速轉移兩翼,格林空切遠射,萊納德定點遠射或底線突破。這是主打套路。所以,今年鄧肯禁區呆得少,多在罰球線活動,也是無法:斯普利特的擋拆,威脅不及他;但為了保證馬刺的防守,你必須擱斯普利特在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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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勇士係列賽,馬刺頭兩場不順,是因為勇士防擋拆有效率。他們知道,馬刺如今擋拆常是虛招,就為了打亂你防守部署,好讓萊納德與格林們投三分。所以勇士防馬刺的擋拆,是雙人局部控場,罰球線附近夾擊,其他人原位不動。這套路讓馬刺頭兩場頭疼不已,但第三場開始,馬刺找到場子了。套路變化也簡單:你不放射手,好,我打到你放為止。
馬刺總是找著傑克和蘭德裏這兩位打擋拆,知道傑克一見掩護就暈,蘭德裏幹擾不到外圍。帕克第三場繞個掩護就中投,把勇士打得七葷八素。之後馬刺再變招,讓吉諾比利一側發動擋拆,轉移弱側,帕克和迪奧再起一個,還是連續的假擋拆。勇士防了一波,沒料到還要防第二波,就頭大了。加上馬刺後來,連續用砍博古特戰術,把勇士首席防守給壓在板凳上;這時候再用兩側連續擋拆和罰球線雙掩護擋拆,很容易就玩得勇士年輕人,諸如格林和艾澤裏不知所措。
馬刺首場對灰熊,兩個決定性因素:
其一,2011年是鄧肯VS加索爾,麥克戴斯/邦納/布萊爾對付蘭多夫。2013年,鄧肯/邦納對位蘭多夫,控製他接球;斯普利特對位加索爾,許他投籃,不許他傳球。於是蘭多夫鎖死。
其二,知道加索爾防擋拆了得,但蘭多夫出不了禁區,於是馬刺大玩鄧肯+帕克擋拆,吸引灰熊局部包夾,轉移弱側,讓其他人——尤其是邦納——投三分。邦納三分起手時,蘭多夫在禁區裏瞪眼出不來。這套路也不新奇了,當年奧庫打姚明,也是這麽玩的。
第二場上半場,馬刺還是老套路,欺負蘭多夫防不出來,專門找著他擋拆,而且帕克又多了新花樣.灰熊企圖鎖住射手,不惜讓帕克到處鑽,於是帕克就老實不客氣,鑽山老鼠似的,借了掩護,直入籃下溜達。格林和萊納德開始溜達底線,斯普利特更是果斷的內切。如果說前一場馬刺是大家站著看帕克和鄧肯擋拆完給自己傳球,那這場就是馬刺全隊動起來,等帕克找到自己。第二場第三節,帕克還連續幾發遠投,不是他自私了,而是一個信號。當年保羅或納什玩擋拆時,偶爾也自己單練幾個,其實就是警告對手,別盡注意我的傳球,我也是會投籃的!——到最後,帕克的主題,還是他那18次助攻。加時賽,鄧肯連得4分接管比賽,上籃時的自在程度,像是1999年。第三場,11比29落後18分時,馬刺還是擋拆:迪奧的高位擋拆外切;鄧肯和帕克的高位擋拆內切、外切、腰位遞手傳擋拆,甚至下半場,鄧肯玩了三次“擋拆佯外切忽然變線內切”的套路,已到爐火純青之境。第四場,馬刺又換招:鄧肯在禁區跟加索爾拉家常,斯普利特出來和帕克擋拆,又是在玩蘭多夫呢。灰熊的意思是:寧可讓你擋拆打死,也不放射手了!——的確,馬刺上半場三分8投0中,全場13投3中——於是帕克老實不客氣,你舍得死我就舍得埋,21投15中37分。
所以2013年的馬刺,像是2003和2012的結晶。防守端,始終保持倆七尺長人在,斯普利特猶如當年的鄧肯和2007年的埃爾森,到處延阻,保護外圍;鄧肯則如2003年的大衛·羅賓遜,控製禁區。進攻端,無休無止,花樣無盡的擋拆。基本可以說,本世紀的馬刺,是斯隆那支爵士之外,史上擋拆玩得最妖最油最賊的隊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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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老頭子變的,還不隻這一款。
2000年的波波維奇還很執拗。會訓球員,會抱著“別找歐洲後衛”的偏見。他相信老頭子,2007年馬刺奪冠時,陣中除了鄧肯、帕克和吉諾比利,剩下的是33歲的芬利、35歲的巴裏、35歲的鮑文、30歲的埃爾森、31歲的奧博托和、36歲的霍裏和31歲的沃恩。算是年輕的,也隻有帕克、尤杜裏和邦納——這一點,他和裏弗斯是一樣的:“我們的體係太複雜了,小屁孩懂個啥!”
但現在,他寬和了。他肯用萊納德和格林這樣的毛頭小子,肯在季後賽讓約瑟夫進主力輪換,對斯普利特不離不棄。如果吉諾比利如今那些妖異投籃和傳球被2003年的他看見,非把吉諾比利全身的毛都拔幹淨了不行。如果帕克這般無休止的繞掩護跳投被2004年的他看見,非把帕克做成華夫餅不行。但現在,他允許了這一切。
實際上,波波維奇是個好老師,更加是個——這點不會有人提——偉大的學習者。他是布朗的弟子,但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他和鄧肯、吉諾比利與帕克,不是單向的師生關係,而是逐漸彼此影響的。回到2005年,他對吉諾比利有這麽段評價。
“他讓我相信,你可以做那些怪事、不可預知的事、偶爾脫線,但還是讓積極的事兒發生。無論他做什麽,他隻想贏,他有喬丹那樣的天生競爭欲。”
("He's made me believe that you can do the strange and unpredictable and be out of position once in a while yet still make something positive happen. Whatever he does, he does only to win, because he has the exact competitive nature of a Michael Jord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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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維奇和布福德,都主張把電視、廣播、酒精、藥物、評論家們踢一邊去。紀律、義務、誠實的交流,然後追求寬容的態度、為團隊犧牲,獲得樂趣,彼此信任,到積極的態度產生良好的化學反應。之後是維持化學反應、製訂行動計劃和目標,最後開始團隊合作。環環相扣,房屋要建於牢固的基礎上。而選人和製定球隊輪換時,當然也要建立在此基礎上。
小將軍艾弗裏·約翰遜所以得球隊之寵,在於他的責任心和態度:在飛機上,他都會跑來和教練一起看錄象做比賽準備,並負責傳達;大衛·羅賓遜在職業生涯後期,擔任起了球隊發言者的作用:輕聲慢語的祈禱,儼然牧師做禮拜般的賽前開場白。馬刺需要這樣的人:上戰場為兵鏖戰,下戰場化身白魔法師,負責鼓舞、施法和補給。波波維奇以前很執拗,但越到近年,他選人的方式越寬泛:你得有競爭欲,而且融入團隊。2007年那支冠軍隊由平淡到絢爛的轉折點,就是2007年1月,波波維奇試圖讓吉諾比利重回替補,正想詞說服他呢,吉諾比利先說了:“怎麽才來找我?快讓我替補吧!”
賽季前的話,關於鄧肯:
他不算缺錢;他36歲了;他已經有四枚戒指,是史上最偉大的球員之一;他為什麽還要簽三年3000萬,繼續打球呢?
今年季後賽前,鄧肯說了段訪談,大致意思是:
“我喜歡打籃球。我喜歡和隊友們在一起。我喜歡一起去客場旅行,一起訓練、贏球的生活。”
這就是他們的人生。馬刺一直在變,自上而下,每個細節,隻有一點是不變的:他們學習,而且改變,試圖成為一個更好的團隊。打好一場比賽是一個晚上的事,打好一個賽季是一整年的事,而保持十餘年,不斷學習、適應、默契與改變,對有些人來說太難,所以,馬刺這個團隊,也許隻適合某一類人入駐。他們願意把生命投進這麽件事情裏,領錢,打球,學習,和團隊一起旅行,訓練和比賽。馬刺比賽裏,最動人的部分是這樣的:暫停結束,他們一個挨一個或坐或站在技術台邊上,偶爾想起什麽似的,討論幾句。有時鄧肯和吉諾比利會擺開兩手,連比帶劃跟隊友們解釋,解釋完了,鄧肯拍拍隊友的頭。你就知道,下一回合,馬刺會打出一套很流暢的“擋、切、傳、投”套路,行雲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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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過有生之年,還能親眼看見聖安東尼奧馬刺,這些老家夥,回到總決賽。這裏沒想過的意思是,我已經不去想這件事,就像想一想這件事,也是給他們增加負擔似的。但還有一層是:如果可以選擇,“馬刺這批人在一起多打五年”或者“他們拿個冠軍然後退役”,我會選前一個。這裏當然有點悖論:你打球當然是為了贏球,為了冠軍。但這支團隊如此難得,你會希望他們一直這樣下去。當然,這世上沒有人會不老,沒有人能抵抗時間。如上所述,馬刺也一直在變。但在偏執和寬泛、學習和守舊之間,你依然有機會選擇,學習一些新東西,融入一種新生活,然後成為一支好的團隊。
1997年1月29日,沃福德大學教練理查德·約翰遜跟自己隊員說:
“明天你們要跟威克森林大學打比賽;你們知道意味著什麽嗎?我來告訴你們你們要和誰對陣。有一天,你們的六歲小孩會問你們要一件蒂姆·鄧肯的球衣做聖誕禮物的!這是你們跟一個NBA名人堂級別的家夥打比賽的唯一機會!你們要遇到你們可以遇到的最偉大的球員了!珍惜吧!”
我很珍惜他們。依然是那句話:馬刺就像你看了許久的一部溫馨家庭肥皂劇。你總不忍心看到結尾。你希望每個人長生不老,在其中來來去去。把職業體育勝利、利益、金錢的暴風關在門外。
昨天巴黎時間淩晨五點半,馬刺擊敗灰熊,4比0橫掃。最後一分鍾,貝勒斯被斯普利特蓋掉大局已定時,我還是沒離開屏幕,一直看著時間走完,看著波波維奇去和對麵擁抱。某人問我:
“怎麽了?”
“我們進總決賽了。”
“你們好久沒進總決賽了吧。”
“六年了。”
“好長啊,讀一個小學的時間。”
我的感覺有些遲鈍。之前,我翻推特,看見有訪談道,鄧肯聽說自己時隔六年又進了年度一陣後,非常感動(quite moved)。今天我看訪談,帕克說,“2007年,我們贏了五年裏第三個冠軍,你覺得冠軍會陸續而來,那時我25歲。可是六年過去了,這一切越來越艱難。”鄧肯說:“我知道這很罕見。波波和管理層的信心,我們在一起打了這麽久,我們有許多很罕見的事兒。”然後我重新看了遍錄像:波波在拿西部冠軍獎杯時,拿手抹了抹眼角。他曾經在五年裏三次、九年裏四次拿到這個獎杯,然後這一個,隔了六年之久。
我慢慢意識到了這件事。:隔了六年,足夠讀完一整個小學的時間,足夠讓帕克從一個上籃手+定點中投手變成擋拆大師、讓鄧肯從背身軸心變成高位策應機器、讓吉諾比利從騙犯規王變成組織者、讓波波維奇從慢到快再變慢並開始信賴年輕人的時光,足夠等到湖人的西部霸權漸次凋落、凱爾特人從三星聚會到最終老去、勒布朗從那個突破魔王變成四尊常規賽MVP擁有者的時光,滄海桑田,雨翻風變,聖安東尼奧馬刺這些老頭子,白銀一樣綿延柔韌,換了幾次臉,終於又進到總決賽了。
And Now I can die in 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