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邦與瓜瓜自小就是好朋友。打職業之前他們已是籃壇的明日之星

星星相惜很多年了。可是打職業之前他倆過招瓜瓜的多。瓜打了大學一年就幫學校贏了NCAA總冠軍。邦在高中開始就是萬眾觸目,他的場上表現就象在小孩堆裏混進了一個成年人。邦邦的才華與能力是沒有異議的,他用一己之力就可將騎士帶進總決賽。可他沒耐性也可能沒信心在克裏夫蘭的發展。象你說的一樣,本來換個球隊就象換個工作場所一樣是件正常事,紐約與芝加哥等隊都早已淸好薪資空間等他去,他嫌沒有其他球星前景不明朗而選擇不拿最高薪去加入已有韋徳與白薯的熱火。哥哥呀,如果你已在NBA奮鬥了一輩子都拿不到冠軍而象馬龍佩頓納什一樣去抱個大腳我理解你呀,可你邦邦如日方中你卻選擇抱別人的大腳?很不要臉呀。有人說湖人也抱團什麽什麽的,人家的Cold B 是大佬呀,人家來投靠他,關他什麽事?你邦邦是什麽江湖地位淪落到要去投熱火?搞到NBA都生態不平衡了,還有臉說什麽一起拿6個7個...結果嘛就是熱火的輸球成了全聯盟的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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