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或並列第一名上PP”,贏了還要拋頭露麵,不公平。
俺建議,比賽結束後,把參加競猜的同學,按照得分高低排名,例如:
1. 萬綠MM: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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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板凳同學: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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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高的同學,按照順序可以從得分低的同學裏“領養”一名同學(男女不限),比如:
得分排名第一的萬綠MM第一個“領養”板凳同學。
被“領養”的同學以後可以照常在TT發貼,但是如果“領養”你的同學讓你閉嘴,你就得自己乖乖地去小黑屋麵壁一小時,不得反抗。舉例說明:
板凳同學:“小林臭啊,火箭爛啊”
萬綠MM:“板凳,你胡說八道!”
板凳同學就隻能出去麵壁一小時,不得回嘴。
這樣一來,獎懲分明,真正達到公平競猜的目的。大家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