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把梅西事件上升到政治,這個我不確定,也不想評論。但是首先,這是個商業事故,其中顯露出來商人的狡猾和愚蠢。
首先,大家都知道梅西是個巨星,與所有巨星一樣,他有自己的收費標準,有自己的經紀人管理團隊處理這個事。當然他是個足球隊員,足球必須十一個人上場,所以他必須隸屬於一個球隊,但即使如此,他上不上場,票價大不相同。因此,邀請邁阿密足球隊來踢球,要不要梅西上場,絕不可能隻與球隊商談而不與梅西經紀人溝通,至少也需要球隊與梅西的團隊溝通。溝通的內容包括,梅西上場多長時間,需要付多少錢給梅西。直接說吧,一分錢一分貨。但是由於商人的狡猾和愚蠢,有時他們想利用一個中間模糊帶,那就是少付錢但希望巨星出場,但另一方麵要在並不確定巨星是否一定出場的情況下向觀眾多收錢。這樣的情況下,巨星真的出場了,他們就賺了,巨星如果不出場,那就假裝很憤慨,自己也不知道會這樣,等等。難聽地說,想白嫖。
但是人家巨星會讓你玩嗎?肯定不會。球隊給梅西多少錢,梅西自己知道。如果很多,是他的出場價,那是他團隊爭取的,他也必須按合同出場。如果給的錢很少,他一看就知道他出場不出場沒有約束,那幹嘛出場呢?如果不拿足夠的出場費出場以後不成了慣例,收不到錢了嗎?很合理的推測是:主辦人和球隊都打個馬虎眼,不說清楚,給梅西的錢不多,但也不是沒有,上不上場就看你梅西自己了,而潛在的一個考慮是梅西是否對這個市場重視還是不重視,畢竟這是個很大的市場,有不少球迷,所以主辦方想用這個大市場來為自己少付費做墊背。
但可以肯定,主辦方沒有向球隊說清楚或者要求梅西一定要上,如果不是完全愚蠢,那麽在他們心裏也許有份自信,我這個市場這麽大,我不付你錢,你也得上。而一旦事與願違,也可能有點出乎意料,所以惱羞成怒、潑婦罵街。
梅西這邊怎麽想呢,你不來與我親自談價錢,那也是瞧不起我啊。你給我的錢,也就值在場邊坐一坐的數目,我就坐一坐唄。
所以這事,其實本質上還是商業事故,其中的商人的狡猾、自負和愚蠢以及不按市場和契約精神做買賣的區域習慣表露無遺。更可恨的是,他們自己搞成的商業事故還要上升到政治,讓整個國民跟他們一起背鍋,這就更可惡了。如果他們真有誠心,早就與梅西溝通,上場多少錢,直截了當談妥,就沒有今天這一幕了。
人啊,最好還是按商業規矩辦事,否則狡猾一次得逞,兩三次必然失敗。到時候自身的商業素質敗露無遺,讓人覺得既愚蠢又無德。
“Do the right thing”,我一直認為這是最正確的行為方式。有的人說,什麽是”the right thing“ 不是因人而異嗎?這些商人做的不就是他們認為正確的事嗎?這當然也有道理,但人捫心自問,總會知道自己做的到底是不是貪了便宜、是否底線太低、是否讓人臉紅,應該總有些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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