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得說說踢假球的定義,在下以為是“為某種目的,球隊當局事前向教練球員作了輸球的指示, 需要買通裁判, 甚至還得和對手協作”, 不知各位以為如何?
若成立的話, 這個陰謀的圈圈就有點大了,一場球下來,需要打點的人,估計百兒八十朝上吧,就算是最能保密的GCD組織, 都很難保證一點不泄露,真能做到的是影視作品,導演一看哪個球員在認真踢, 馬上喊cut,吼一句“gou日的XX,哪個喊你龜兒真踢呀! 重來”!隻能騙觀眾了。
世界足聯, 想必財大氣粗得很,規規矩矩組織一場球賽, 賺的錢不會比“受賄”做一場假球少吧, 性價比很低, 後果很嚴重, 實在犯不著。
對參賽國來說,除非是向美國這種有錢的國家要買通非洲加納或者經濟情況更差而且關係非常友好的國家,拿著十億八億美金, 悄悄地桌子上一拍,暗地裏在給小而窮國家的相當一部分人另外再分別塞錢,或許有可能, 雖然暴露的可能性很大,因為被行賄的國家由於分贓不均而爆發出來的可能性極大。
若是前天那場, 克羅地亞想贏阿根廷, 說實話, 給多少錢也買不動, 何況克國也掏不出那麽多的錢。
對參賽球員來說,能在場上起到決定性作用的,贏球後的廣告價格, 和如收取的賄賂而作假相比,能動心的話, “花錢作假”者出得起嗎?還沒有一旦露餡後的損失呢。
至於沒什麽名氣的球員, 場上能不能作假呢? 能, 但最多隻做得到“出工不出勤”而已, 起不了關鍵作用, 總不至於拿了別人的錢,接到球就往自家門裏踢,或給自己隊裏的關鍵球員小腿上狠勁一腳, 這樣的話, 假球做好了, 不但自己的職業生涯完蛋, 回國難逃被本國球迷用棒棒打死的下場,再說場上起不了多大作用的球員,別人也不願花多的錢向這位行賄吧。
貓膩有沒有呢? 還是有的, 比如循環賽時,兩個隊聯手, 用進球數把另一個隊“懟”出去,或能排小組第一, 卻故意輸一場而排第二, 以避開另一小組的“頑敵隊”,在規程如此的情況下,這可以被說成是“戰略部署”,屬於教練親自部署親自指揮的合法手段之一。
小範圍小場合的作假是可能的, 世界杯, 不可能,這些人首先考慮的是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