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規定“(越位球員的)腳部分比球和對方站在最後第二位的球員更靠近對方的底線;手臂則不在定義的範圍之內。”[1]也就是說,一名球員處在越位位置的定義是,該球員身體(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比對方站在最後第二位的球員的身體(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和比球的任何部位都更靠近對方的底線時,即處於越位位置。
查了一下,2005年版的足球規則(Laws of the Game)包含了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的一項新決策,其規定“(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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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格新規,一根頭發絲處在越位位置都算越位:-)
-簫邦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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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22 postreply
06: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