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前麵提到的難言之隱:你想出去,得有球隊要才行

外國俱樂部不是辦慈善,幫中國培養人才,人家是花錢用你,你得堪用才行。

說到這,我特別不滿意的是前幾年,中國足協組織一支青年隊,報名參加德國的三級聯賽,中國不是白參加,中國會付給德國主辦單位一大筆錢,德國方麵當然很高興,雙贏嘛。可是,沒賽幾次就出問題了,看台上有人打出西藏獨立的標語,中國領隊很不滿意,與球場管理部門交涉,主辦者礙著麵子勉強答應了。但是後來在別的場地又出現這種情況,主辦方對中國球隊說“我們隻能保證球員教練裁判和所有工作人員不涉及政治,但是我們很難約束看台上的球迷”結果中國的那支青年隊居然退出聯賽了。我感覺很沒必要,這類事讓外交部的人去操心就可以了,自己專心踢足球就是了。現在這種退賽決定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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