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說的是通過體育的外交行為,最終卻都歸結於利益,按說也不能說全錯,但是,這麽簡單的歸納總結,一下子就把外交人員的專業運作和運動員之間的體育交流全給淡化了,到頭來全都成了逐利。真要算利益,也別找什麽運動員運動隊,那麽中美雙方直接找倆帳房先生拿出賬本就算就是了,如此精彩和有創意的國與國之間的互動也就沒什麽可說的了。 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早年割麥子打短工一天一結算,利益這玩意也不是CASH ONLY的街頭買賣。
至於國務院的什麽禁令就更扯了。以我對老美的觀察,什麽法律什麽條款都是瞎掰,都是給弱勢群體和守法公民預備的,真正把法啊規定啊啥的吃透的人,完全可以利用法律鑽法律的空子或者完全可以無視法律。需要什麽法律就執行什麽法律,法律如果礙事就不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