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就不要參賽。
邊吃禁藥治病參賽。
讓人有了吃禁藥的合法理由。
這是對其他不吃藥的運動員不公平的。
這是美國奧運體操隊那個女隊員邊吃禁藥邊參賽還拿了冠軍的時候。
俺就這麽說。
孫楊如果有病要吃禁藥才能治。
也不該參賽。
現在不吃或者查不出了。
參賽就沒問題。
質疑他的人。
更該選擇的是
如果孫楊參賽
你一開始就不參賽。
這樣俺佩服了。
參賽輸了又不服氣。
不尊重別人就算了。
更是不尊重賽會。
輸打贏要。
如果你贏了。
你會上獎台嗎?
俺賭你會咯。
不過不就是你沒這個機會而已嗎?
就發爛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