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你的能量,不管是才能還是成績,還是背後有人,在還沒有“大”過“店”的時候,就想“欺店”,結果就是寧澤濤這樣,“店家”請你走人。
對此不服氣要出口惡氣,可以理解;撞了南牆不回頭的有的是,寧澤濤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十月份離了“店”,還要在十一月份通過央視呈現一麵之詞,把“汙水”潑向“店家”。不想說寧澤濤說的那些不是事實,但為什麽不說全部事實?為什麽避而不談已經離開那裏這一已經發生過的事實呢?須知,A half truth is a whole lie.
這一鬧的結果,就逼得“店家”把事情公之於眾,給了“店家”打官腔的機會:
“寧澤濤在國家隊期間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給國家遊泳隊的建設造成了不良影響。體育重視規則,規則麵前人人平等。為教育本人,加強國家隊管理,促進中國遊泳事業健康發展,國家遊泳隊做出了上述決定。
“同時這位負責人還希望,寧澤濤能夠從這件事情中吸取教訓,深刻認識並改正問題,國家遊泳隊的大門始終為那些有才華、有誌於為國爭光、願意為中國遊泳事業做出貢獻的運動員敞開。”
當然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那就走著瞧唄。幹出大的成績,把這家“店”給他挑了。否則,隻剩下兩條路:徹底走人,或在人屋簷下不要牛鼻朝天。
如果徹底走人吃青春飯,那就吃吧,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何樂而不為?
但萬一此路不通,那廣告這條路可能也走不通,因為要靠體育成績吃飯,單憑被“調整”出去這一點,今後的廣告也會越來越少。
至於這家“店”是不是“黑店”,是不是該挑了,則是另外一個問題,本文不予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