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在大陸的衛視體育台第一次看到網球比賽,我的第一反應是:這算什麽運動,慢條斯理的,一點不激動人心。然而大約是因為電視節目的乏味,我總是把頻道停留在體育台,很快,在不知不覺中,我居然愛上了慢騰騰地網球。後果基本上是一發不可收拾:格拉夫,塞萊斯,拉夫特,桑普拉斯,一個接一個地“崇拜”著。我這個不好動也基本不看其他任何一種體育項目的人,最後居然也決不願意錯過每一個大滿貫比賽。
仔細想來,這個網球魅力究竟在哪裏呢?我後來意識到,我的“糟糕”的第一印象,其實正是網球的真正魅力所在:因為慢,我們可以感受到乒乓和羽毛球中沒有的力度;因為慢,我們有時間回味每個球員的技術套路 - 或底線大力拚搏,或靈巧地上網攔截,或兵不厭詐地臨時改變戰術等等;因為慢,我們可以看到球員豐富多彩的個性。當然,還有很多我這個不打網球的“偽球迷”看不出的內涵。總之,慢,這個我一開始不喜歡網球的理由,反而成了我後來喜歡網球的原因 -讓我在其中看技術,看力度,也更看人的個性美。
而在這麽多的技藝精湛的選手之中,最能體現網球的所有魅力的,我認為非費德勒莫屬 - 全麵的技術,對技術的靈巧的運用,以及非凡的人格魅力,成了網球運動的標誌。
費德勒的成就是不可否認的,除了大滿貫的數量(17),其他各方麵的職業網球紀錄都是令人口瞪目呆的。其中連續進入半決賽和八強賽的紀錄等,不但前無古人,也將是今後非常難以被超越的(甚至無法超越,除非另一個天才出現)。然而,這些,都不是我喜歡他的原因。我個人之所以對費德勒情有獨鍾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他把這項運動徹底藝術化了 – 在那麽消耗體力的網球場上,他能顯得如此飄逸,動作輕鬆得如同行雲流水一般。所以他的球風被稱為“芭蕾網球”(當之無愧!)。而在費德勒的“藝術”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簡化”風格:力求簡潔,決不無端耗費精力。
簡潔(simplicity),是藝術的最高境界,也是幾乎所有人類精神創造勞作的最高境界。那麽,什麽是簡潔?我認為,簡潔是一種風格,是指在處理或表現事物的過程中盡量用最簡單的方式達到我們的主觀目的一種傾向。比如在文字表達中,能用最少量的詞匯表達最豐富的內涵的風格,就是簡潔,數學就不必提了,我認為整個數學就是簡化的學問。物理學中,愛因斯坦的E=MC2 應該是科學的簡潔美的最高體現,因為它把最深奧複雜的內容用最簡單的方式表達出來了(注:我並不精通物理學)。
要能夠做到“簡潔”,我認為有兩點:以文字為例,首先要求作者必須要有足夠的豐富的詞匯。我們不可能把一個兒童寫出的簡單文句稱為“簡潔”,因為兒童本身沒有足夠的詞匯來供自己選擇;其次,對使用效率的把握 - 有了豐富的詞匯而沒有效率的運用,就成了“贅述”,而隻有對自己想要表達的內容有充分的認識之後,對所有文字的意義有了準確的把握之後,才可能對文字的運用做出正確的選擇。所以,好的文學作品,總是能讓人在有限的文字中作無限的猜想,如海明威所說的,冰山之所以美,是因為其隻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麵。
(漢語中的)“簡潔”不同於“簡單”:前者是在眾多的選擇中主動擇優錄取(或精煉的詞匯,或最有效的技術或方法),而後者是在詞匯貧乏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如前麵提到的兒童文字)。
費德勒在網球場上的表現就是“簡潔”。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他既有“豐富的詞匯” - 全方位的技巧,又能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詞匯” - 在不同的形式下做出正確地判斷,以選擇出最佳的打法,從而最有效地得分。在網球選手中,具備全方位技巧的人本來就不多,而能在比賽中冷靜地做出判斷,最後做出合理選擇對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這是因為在激烈的拚搏中作出合理的選擇所要求的,不光是體力和技術,還有迅速的反應和判斷,即“智慧”。所以費德勒具備了幾乎所有的這些特點- 全麵地技術和智慧,才使他的球風最終成為“藝術”,才讓人在看他打球時感受到各種出其不意的享受。相比之下,納到(以及很多其他打法單調的力量型選手)的風格,就是一種單一的力量感,使人難免覺得乏味。所以我認為相比之下,納到的風格就是漢語中的“簡單”(或者說“單調”,既英語中的monotonous),而費德勒盡管是納到手下的絕對輸家,但卻是網壇中的真正藝術大師 - 一方麵技術多樣全麵,另一方麵又能智慧地合理運用。
也正因為費德勒的這個“簡潔”的藝術球風,他才可能在球場上“飄逸”起來,把很困難的事化解得很容易(所謂“化繁為簡”或“深入淺出”),從而使很多不懂網球的人都能在觀看中得到享受,甚至得到靈感的啟發。所以對我來說他成了物理學中的愛因斯坦,文學中的海明威,音樂中的巴赫,繪畫中的保羅·克裏(瑞士早期抽象畫家)。總之,作為一個網球選手,他的球藝和魅力超越了網球。
偉哉費德勒!祝他在剩下的幾年中繼續創造驚人的奇跡.
2012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