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審計局 定性無誤, 但是他們體育局自己程序上有錯, 為什麽運動員廣告收入不計入體育局?

因為那是衙門事有財政撥款的,年底要報財政結餘的。 他們的奧運的那塊牌子可以說就是他們的小金庫, 他們如果集資建房的名頭如果是獎勵奧運有功人員房。。。也許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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