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這個角度再深入一下。
在美小中的優勢是:1。身體條件普遍不錯,應該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了;2.家庭經濟條件中等以上。
不願意在職業化體育上發展的原因是:1.風險太大,家庭投入產出不成比例;2.美國的體育發展體係不利小中,小中的優勢項目投入太少;同等技術身體條件人家優先黑白兩裔(倒不是歧視,人家有統計數據支持)。
小中在體育屆發展的優勢是:1. 北美華裔需要自己族裔的體育偶像;2,形象陽光健康正麵,少負麵新聞;3,一旦成名,收益驚人,賺的是中美兩國的廣告費。
貌似隻要成立一個北美華人體育天使基金,把中間缺失的一環補上就可以了。
樂見小中在奧運多那牌,多出一些林瘋狂這樣的職業體育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