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3名中國奧運冠軍都服用了“生長激素釋放肽” (GHRP-2),而其中劉春明不但服用了“GHRP-2”還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一種有減肥效果的刺激劑)。有熟悉禁藥的人指 出,“GHRP-2”2015年才列入禁藥名單,隻有“西布曲明”2008年當時就屬於禁藥。於是有人猜測,陳燮霞和曹磊即使被查了也應該沒事,隻有劉春 紅會倒黴。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據央視微博透露,三人所服用的違禁藥物“GHRP-2”雖然在2008年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禁用清單中並未明確寫明,但屬於該清單中被禁止的“肽類激素及其釋放因子”之列。因此想借此免責恐怕很難。